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合同资
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62,304,399.45 元,占经审计后 2024 年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553.93%,具体情况如下(“-”负号表示损失):
项目 2024 年发生额(元) 2023 年发生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69,980.63 -26,661.8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9,977,192.54 -53,657,973.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00,898.81 -549,369.02
存货跌价损失 -2,293,118.41 -3,657,498.72
商誉减值损失 -20,477,893.8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914,684.79 11,508,443.42
合计 -62,304,399.45 -46,383,059.2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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