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3177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 2024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66,503,053 股剔除回购股份 3,383,594 股后的总股
本 163,119,459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93,583.7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70,089.17 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03,259,861.41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 273,997,729.2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3,997,729.24元。
3、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166,503,053 股剔除回购股份 3,383,594 股后的总股
本 163,119,459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93,583.7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63,119,459 股为基数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12,824,751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 年度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已支付的 2024 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与公司未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时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金额之和。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3,583.77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度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12,824,75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与股份回购总额之和为 17,718,334.77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7.5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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