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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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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