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19:09 股吧网页版
贝仕达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祥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 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治理的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事项进行监督审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司监事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