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5-08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职工代表监事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免去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免去郝斌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郝斌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4月17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郝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郝斌先生在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李明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李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
李明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李明: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3年于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储运部工作;2003年至2009年历任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大区经理;2009年2月入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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