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杰电气”)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888.35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 30,369.51 17,500.00 17,5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募集资金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6,811.39
合计 37,869.51 25,000.00 24,311.3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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