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286,664.02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92,460,334.5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9,016.50元,募集资金余额115,576,274.25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4,543,069.09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51,205.80元,理财收益净额1,518,818.03元。
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3,003,228.99元,实有余额22,615,210.20元,与应有差异40,388,018.79元,主要系: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投入金额40,000,000.00元;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2023年8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上述共计388,018.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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