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锴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锴,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党委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4年11月2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及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6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5年5月13日。
(3)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13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4)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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