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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2:16 股吧网页版
玉禾田: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合伙人数量 29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498 人,从业
人员总数 10,02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6 月 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所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25 年 3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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