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
司未与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发生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实际控制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由于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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