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董明,于 198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
1999 年获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1983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
在浙江医院工作,历任器械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医学工程科高级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医学工程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目前已退休。现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亲自出席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2024 年任职期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2024 年任职 实际出
姓名 间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期间会议次数 席次数
董明 8 8 0 0 否 2 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6 次,对
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利润分配、年度财务决算、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内审部负责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4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3 次,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沃锶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3 次,对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沃锶达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等进行审议,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四)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2024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中小股东互动易提问情况,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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