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9 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 131,664 股应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72 名仍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19 名仍在职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75,920 股应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应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507,584 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以下无正文,为审核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各监事签字:
胡美珠 陈训龙 徐 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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