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811 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
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5、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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