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方正承销保荐与铂科新材签署的《保荐协议》,方正承销保荐对铂科新材的持续督导时间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的
会计年度,铂科新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其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方正承销保荐对铂科
新材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03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斌
保荐代表人 檀倩聪、陈立国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811.SZ
注册资本 288,467,676 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 B 栋 1301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 B 栋
法定代表人 杜江华
董事会秘书 阮佳林
联系电话 0755-266548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3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
3、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4、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5、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6、持续关注公共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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