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21,93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59.0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46,910.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253,049.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60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 45,403.91 30,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4,620.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人民币 43,799,502.70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自筹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 45,403.91 30,000.00 4,379.95 4,379.95
建设项目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2,401,061.56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自筹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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