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完成自主行
权申请,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212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1,011,982
份,行权价格为 35.70 元/份,实际可行权期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止。截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激励对象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011,982 股,占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100%,不存在行权期内未行权需办理注销的情形。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
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
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5、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总计授予人数 222 人,授予数量 138.70 万份,授予价格 90.49 元/份。本次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
分别为:第一个行权期(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止)行权比例
30%;第二个行权期(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止)行权比例 30%;
第三个行权期(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7 年 4 月 16 日止)行权比例 40%。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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