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9:21:08 股吧网页版
中科海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2025年净利润为正。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 1 1>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0 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个归属期所对应的考核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年度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