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9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辰装备”)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53,539,200股,以此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0,78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
司现有总股本为 253,539,2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86 曹宇中
2 02*****963 刘翔雄
3 02*****568 赵泽明
4 02*****072 徐彩英
5 03*****359 许少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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