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葛霞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担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动态,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时出席各类重要会议,审慎审议各项提案及会议资料,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葛霞青,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职业律师。历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现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合伙人、党总支书记,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市工业园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
房平木,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历任神讯电脑电子工程师、专利工程师,易唯思专利分析师,宸鸿科技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高级专利工程师,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驻上海申浩(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南京知识(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平木先生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至本述职报告披露日,房平木先生已
任期届满离任。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房平木先生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
会议,均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与房平木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数 出席会议
葛霞 6 3 3 0 0 否
青
房平 1 1 0 0 0 否
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房平木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房平木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6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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