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董事长作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 30 万元/年,按月支付。
除担任董事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职责和内容的,可以按照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按月支付。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重要依据,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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