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7:23:13 股吧网页版
天迈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后续募集相关要求可能涉及的全部批准(如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2、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就转让单价、股份转让总对价和付款安排等进行了重新约定, 本次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原协议内容为准;

3、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郭建国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变更为邝子平。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与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56,7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097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苏州启瀚拟作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的基金。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1 月 7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5月23日,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辰”)、苏州启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启辰实际执行标的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因市场环境变化,2025年10月30日,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启辰、苏州启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一:郭建国

转让方二:郭田甜

转让方三: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及转让方三合称为“转让方”)

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1条 标的股份转让对价

1.1本次股份转让对价及除权除息事项

尽管原协议另有约定,经协商同意:(1)转让方一交易对价为每股价格人民币30.52元,合计为人民币163,584,758.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伍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圆肆角,以下简称“转让方一交易对价”);(2)转让方二交易对价为每股价格人民币30.52元,合计为人民币70,844,244.8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捌拾肆万肆仟贰佰肆拾肆圆捌角,以下简称“转让方二交易对价”);(3)转让方三交易对价为每股价格人民币30.52元,合计为人
民币307,506,091.2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零柒佰伍拾万陆仟零玖拾壹圆贰角,以下简称“转让方三交易对价”)。以上每股价格均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0月29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38.15元/股)的80%。本次股份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541,935,094.4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对价”),转受让方、拟转让股份数量及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股

转让方姓名/ 受让方名 转让数量/ 占上市公司 每股转让 受让方支付的

名称 称 股 总股本比例 价格/元 对价/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