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方正承销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孙斌
保荐代表人 王子、谢江鹏
情况 内容
联系电话 010-5699189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806.SZ
注册地址 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 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 金闯
实际控制人 金闯、施蓉
联系人 吴江
联系电话 0512-53989120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斯迪克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2023 年 8 月 24 日,方正承销保荐原保荐代表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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