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迪克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子 联系电话:010-56991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江鹏 联系电话:010-56991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江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4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 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3) 核查董监高变动资料及相关公告;
(4)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是
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本核查期间,公司董事倪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补选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陈
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核查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宝先生、李图民先生、刘则轩先生、刘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
(2) 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
(3) 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4)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5) 查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不适用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2) 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 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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