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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19:59:05 股吧网页版
电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根据相关 规定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1. 将《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章程》
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描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 删除《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全部内容;

3. 修订时因条款增加或删减,导致序号变动,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
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相关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中
逐一列举。

4. 为突出本次修订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的条款修订作出对比展示,其余只涉及
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章程》主要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维护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 法》”),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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