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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19:58:12 股吧网页版
电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6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0 年 9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3 年 8 月 24 日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9 月 12 日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注册会计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三至五条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五)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其披露;

(六)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 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九)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十)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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