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4,253,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85,071.84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024)。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6月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暂停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4,253,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514 梁定郊
2 02*****572 黄勇
3 02*****425 吴芳
4 02*****327 袁金涛
5 02*****126 曾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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