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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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8518 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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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10 号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电声股份”)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电声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 的电声股份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 表”) 。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电声股份的责任。我们在抽 样基础上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电声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电声股份提供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电声股份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10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电声股份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总所公章)
陈怡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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