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员工的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的所有业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 合规方针和合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确立以下合规方针:
(一)全员合规。公司管理层率先垂范,压实各层级、各岗位合规职责,推动全体员工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的理念,构建自上而下、层层传导的全员合规责任体系。
(二)全面合规。合规管理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合规创造价值。通过培育全员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专业化水平,实现合规与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公司赢得监管信任、客户认可与市场竞争力。
(一)主动性原则。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遵守合规管理制度,发现合规风险或隐患应主动寻求合规管理部门支持,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反馈的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早防早控、有效运行。
(二)独立性原则。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及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应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限制和阻挠,确保合规监督的客观性与权威性。
(三)适当性原则。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及业务实际,合规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相匹配,针对不同业务条线、不同层级的风险特征,制定差异化的合规管理标准与操作流程,确保合规管理与公司经营实际精准匹配。
(四)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严格落实本级合规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公司合规部加强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全面覆盖、上下贯通。
第三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决定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三)在公司发展战略上体现对合规文化的倡导和鼓励,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合规运营负责,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合规管理制度;
(二)领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接受董事会及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
(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违规情况;
(四)发现公司有违规行为的,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方法、惩戒措施;
(五)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八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领域的合规运营负责,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在其分管领域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制定其分管领域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分管领域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
(三)充分重视其分管领域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四)提醒、督导分管领域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落实合规管理要求;
(五)支持分管领域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分管领域各部门为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有效保障;
(六)支持分管领域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向公司及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合规风险事项;
(七)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听取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域各部门中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见,并给予充分关注;
(八)督促分管领域各部门就合规风险事项开展自查或配合公司进行调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合规问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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