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5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重大决策质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和董事
会的授权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决策以及环境、社会责任和治理(ESG)等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
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的情况下,董事会
可以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战略与 ESG 工作组,由公司职
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召开之前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
(二)定期对公司资本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资本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股本权益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
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工作方案、报告等;
(七)审议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定期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ESG 管理情况和
重大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战略与 ESG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
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重大投融资项目、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合作协议的意向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5、公司 ESG 实施计划;
6、公司 ESG 报告。
(二)战略与 ESG 工作组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初评;
(三)战略与 ESG 工作组将资料初评后,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会议文件提交战略与 ESG 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召集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战略与 ESG 工作组的提案
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
员召集并主持。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并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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