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2 19:03:05 股吧网页版
矩子科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开展铜、铝、热轧卷板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热轧卷板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四、开展套期保值的可行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审批层级,明确实际操作中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对相关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且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综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贸易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确保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具体风险和应对措施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进行套保开仓或平仓,造成交易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3、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