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浩,1986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2008 年就读于苏州大学商学
院会计学专业并获学士学位,2012-2015 年就读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08 年-2011 年进入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1 年-2014 年进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至今,进入苏州
众勤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2023 年 9 月 18 日至今担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上积极讨论,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所处行业所获取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运作、战略规划、研发创新等方面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定亲自参加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上述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本人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五)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内部审计机构向本人汇报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了解公司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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