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45:15 股吧网页版
矩子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创共
享公司价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02,491.7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4,408,655.16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40,865.52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66,967,789.6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2,479,972.21 元,减去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股利 45,452,520.8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3,995,241.05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54,636,805.94 元。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总股本 289,295,55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数 11,191,352 股后的278,104,203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44,496,672.4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024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44,496,672.48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109,189,108.14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