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与原《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变更后的章程内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由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1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新增第九条,后续编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2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3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 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4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
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5 监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认定的其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认
他人员。 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6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