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避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志平,1957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 年-2019 年任职于湖南省机械设
备进出口公司,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2020年-2023 年,就职于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兼常务(驻会)副秘书
长。2024 年 7 月至今任湖南省老摄影家协会理事会主席,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力
合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按照要求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现场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 事会会议
陈志平 7 7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陈志平 4 4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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