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羊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力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力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智慧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众合智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力合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渝胜道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广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亘古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和力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并实施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仪式规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从整体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决策,通过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具体实施及效果评价。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已合理的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的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互相制衡机制。具体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办公室、研发中心、气体项目部、应用研究部、市场部、运营服务中心、质量部、物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后勤部、生产部、法务部和海外事业部。
3、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设立审计监察部。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内部审计,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管理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明确的岗位职责。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规定,构建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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