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方凯正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平先生、贺勇先生、蒋星睿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陈志平先生、贺勇先生、蒋星睿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听取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 2025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236,759,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额度内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额度内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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