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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7 15:45:09 股吧网页版
贝斯美: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0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诉起诉阶段

2.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化工”)收到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涟检刑诉〔2025〕327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环保部员工关吉标干扰排污自动监测设施,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被告单位永安化工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永安化工及涉案人员具有明确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同时建议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相关案件已向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问题事项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安化工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上述案件尚未审结,暂无法判断对永安化工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针对此次诉讼的问题事项,永安化工已在2024年完成整改,同时请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排放数据监测合格后,2025年2月25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并获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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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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