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容诚审字[2025]200Z190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辉达、叶伟伟、董晓星
审计报告正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贝斯美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贝斯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7 及附注七.61。
贝斯美收入主要来源于生产与销售农药中间体及制剂和海外贸易类业务,2024 年贝斯美营业收入为
132,826.09 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存在差异化,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考虑收入的真实性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公司营业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检查公司与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信息、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资料;
(3)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
(4)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了解并确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5)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构成及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6)实施营业收入截止测试,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销售合同、发运信息、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资料,审计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7)将出库记录与账面收入记录核对,检查收入记录是否完整。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确认与计量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附注五.25 及附注七.21、附注七.2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贝斯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1,057.88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7,783.06 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重大,且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确认、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减值的考虑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及估计,我们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的确认与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存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以抽样方式检查本期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立项书、合同、发票、验收资料、银行付款单据等;
(4)抽样检查主要项目验收报告的日期,或查看调试、生产记录,判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的准确性;
(5)获取固定资产权属证书以及公司盘点表,以抽样方式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监盘;
(6)对主要未完工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察看,观察在建工程的实际状态和工程规模情况;对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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