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审计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Z19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7 母公司利润表 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12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审 计 报 告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200Z1908 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贝斯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贝斯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
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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