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500,01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
股本298,893,8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00,011股后
的 295,393,8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91,388.56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19,791,388.56 元/298,893,870 股*10=0.662154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62154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至 2025 年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298,893,870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500,011 股后的 295,393,8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91,388.56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预案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的时间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500,011 股后的 295,393,85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0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7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11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500,011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