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保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安保和,1956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拥有证券行业从
业资格证书、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以及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曾任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技贸部经理、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外合资陕西达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证券有限公司任重组筹备组组长、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治理委员会委员、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顾问、榆林金融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西北政
法大学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上海路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陕西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顾问、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应列席会议 4 次,亲自列席 4
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未缺席会议。
1、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聘任郑旻先生、邓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员工购房及就医借款管理办法》、制定《员工购车借款管理办法》、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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