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监督工作的评估报告概述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
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
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 2024 年底,天健拥有合伙人
241 名,注册会计师 2,356 名,其中超过 904 名注册会计师曾签署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此外,天健还对公司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应对措施及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表现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核查与评价,确认其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充分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各项需求。2024 年 3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2025 年 4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和相关内部控制风险,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并在年报审计期间深入交流,确保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且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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