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5]16125-3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5]16125-3 号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佳禾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佳禾智能《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禾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佳禾智能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佳禾智能 2024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5]16125-3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俊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晨晨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佳禾智能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46 号文核准,佳禾智能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991,2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168,038.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76,031,961.17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