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0937025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09370250号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瞳光学”)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宇瞳光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宇瞳光学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宇瞳光学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东莞
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5,1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1,320.7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358,67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210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5年9月30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44050177915609888888 募集资金专 141,396,415.10
莞市分行 户
合计 —— —— 141,396,415.1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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