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阎磊,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阎磊先生,独立董事,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
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曾供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兄弟足球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政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专家、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次数
阎磊 13 13 0 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提出的重
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 2024 年 1 1、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1 立董事专门会议 月 30 日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查意 同意
第一次会议 见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 2024 年 4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 立董事专门会议 月 24 日 审查意见 同意
第二次会议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5、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6、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查意见
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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