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9:05:19 股吧网页版
海能实业: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 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 ESG 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副董事长:邱添明先生

非独立董事: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刘洪涛先生、韩双女士、王剑先生
独立董事:姚卫国先生、华金秋先生、赵静女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华金秋(主任委员)、赵静、王剑

(2)提名委员会:姚卫国(主任委员)、赵静、邱添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静(主任委员)、姚卫国、刘洪涛

(4)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周洪亮(主任委员)、邱添明、华金秋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周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邱添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邱添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韩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郑薇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小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彭小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彭小芳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韩双及证券事务代表郑薇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双、郑薇

联系电话:0769-89920699

联系传真:0769-89920690

电子邮箱:anfuhinen@ce-link.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因何业军先生、王义华女士、郭晓丹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已连任两届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起离任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