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业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业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2005 年获华中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工作或访问。现为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通信学会会士,IET 会士,酷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 月至今,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11次 0次 0次 4次 0次 0次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
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
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本人
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
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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