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9 17:53:07 股吧网页版
国林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或“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91.07%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本次交易资金来源拟运用自有资金并结合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3、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目标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化学”)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 91.07%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并结合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购买目标公司 91.07%的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方已签署了《框架协议》,但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相关方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凯涟捷的部分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58344589

企业编号:1599621

办事处地址:RM 1101,11/F SBI CTR 54-58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12 日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76086366N

法定代表人:张剑斌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化工业园区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05 年8月3日

经营范围:顺丁烯二酸酐(顺酐)及液化气的生产和销售(以上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载明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