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召开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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