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 年。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截至2024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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